日前,《廣州市排水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下簡稱《實施細則》)開始公示,其中提出,除公園之外的新建綠地,至少應有50%作為用于滯留雨水的下沉式綠地,應當低于周圍地面50毫米;此外,陽臺與天面共用的排水立管,應另設天面雨水立管,并將陽臺排水立管接入污水管。
近年來,海綿城市理念不斷推廣,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就提出,采用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為此,《實施細則》中也提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排水工程應當根據排水規劃采取雨污分流、地表徑流控制和雨水綜合利用等工程措施,使建設后的地表徑流量不超過建設前的地表徑流量。凡涉及綠地率指標要求的建設工程,除公園之外的綠地中至少應有50%作為用于滯留雨水的下沉式綠地,用于滯留雨水的綠地應當低于周圍地面50毫米,設于綠地內的雨水口頂面標高應當高于綠地20毫米以上;并可以設置能在24小時內排干積水的設施。這意味著,未來在小區、公共道路等會出現越來越多的下沉式綠地,此前也有市民擔憂,下沉式綠地積水容易滋生蚊蟲、衛生問題堪憂等。而《實施細則》也考慮到這點,明確規定,下沉式綠地要在24小時內排干積水。
針對建筑給排水問題,《實施細則》中明確提出:陽臺與天面共用的排水立管,應另設天面雨水立管,并將陽臺排水立管接入污水管。此前,陽臺通常只設有雨水管,而不少家庭將洗衣機放置在陽臺上,這樣污水就直接流入雨水管,污染環境。不少業內人士一直呼吁對陽臺也要進行雨污分流。此外,《實施細則》還要求,新建建筑應統一設置專門的空調冷凝水排水立管,接入地面雨水系統或者回收利用;已建建筑未設置空調冷凝水排水立管的宜增設排水立管或者就近接入陽臺排水系統。
來源:廣州日報